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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xhibition Area

展演活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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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填寫「場地借用申請單」申請,交至流通櫃檯( 須於使用日前六個月至二週前辦理申請手續 )。

2. 展區選擇為藍海區中廊、中廊櫥窗、中央電梯前、通識沙龍區、文教展示牆,如下圖所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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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僅桌、椅、展板、展品掛鉤供使用,文具等佈置用品請自備,恕不提供畫架等未提及物品。

4. 佈展若須經由地下室運送展品,請提前一日告知(臨時需求未事先告知恕無法支援)。

5. 須自行派員保管展品,本館不負保管責任。

6. 請遵守入館規定,維持場地整潔,借用期滿須將場地復歸原貌(請參考「佛光大學圖書館展覽場地使用原則」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