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3學年度第1學期【學士班畢業生】申請畢業起單注意事項。

  113-1學士班畢業生請於申請畢業離校起單前,確認完成下列事項:
 
  1. 歸還所有圖書借閱資料。
  2. 結清尚未繳納罰款款項。
  3. 曾因借閱逾期致停權期未滿者,依照本校圖書館圖書資料借閱規則,須將剩餘停權日數折算為逾期金(1日5元)繳納。
  4. 請於畢業前辦妥結清,避免日後收到存證信函影響個人信用。